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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不含提前下达部分)766万元

来源:兴安盟民族事务委员会 作者:盟民委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6日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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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不含提前下达部分)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6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兴安盟民族事务委员会

  地  址: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531室

  联系电话:12317或0482-8266556

  电子邮箱:137746864@qq.com

  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不含提前下达部分)分配表

  兴安盟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2年5月16日

  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补助资金(不含提前下达部分)分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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