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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民委: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推进全盟民族工作开好局起好

来源:盟民委 作者:盟民委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2日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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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对兴安盟新时代民族工作发展进程中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兴安盟2016年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盟”,成为全国首批、内蒙古唯一民族团结示范地区。按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今年兴安盟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荣誉已期满5年,将重新参加全国第九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评选命名,并迎接国家民委组织的相关省(区、市)的交叉评审。为此,2021年第一季度,兴安盟民委按照全年工作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扭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民族工作主线,坚持纠偏正向守正创新,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步伐,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纠偏正向强基固本,持续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工作水平。兴安盟民委上下发力,齐头并进,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纠偏正向,补短板,强弱项,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调整完善了民委委员单位职能职责,建立健全委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形成大抓民族工作的强大合力。重新修订印发了《兴安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县市、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机关、企业、学校、社区、连队、宗教活动场所测评标准(试行)》,作为各旗县市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迎接国家民委组织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评审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推进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加大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指导力度,分别深入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扎赉特旗等地区进行现场调研指导,纠偏正向,提升创建工作水平。迎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战部,自治区民委和第三方评估人员组成的初验调研组,先后赴乌兰浩特、扎赉特旗、科右前旗等地,对全盟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评估,得到调研组的充分肯定。

  扎实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党的民族政策理论知识网络有奖问答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组织参加全区民委系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盟民委班子成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认真开展理论学习、调研指导、检视问题、抓好整改各项工作。加强主题教育调研指导,定期听取6个旗县市民委开展主题教育情况汇报,对主题教育活动进行跟踪指导,进一步凝聚创建工作思想基础。做好《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埋在各族群众心灵深处。

  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落实好重点工作任务。争取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680万元,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加强党建引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党建+民族团结工作,开展以“我是党员我帮你”为主题的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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