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民族工作

兴安盟下达中央 自治区财政衔接 推进扶贫和乡村振兴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

来源:盟民委 作者:盟民委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8日 16:52
分享

兴安盟下达2021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扶贫、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三批补助资金,共6068万元。其中,下达至科右前旗1626万元,科右中旗1268万元,扎赉特旗1087万元,乌兰浩特市798万元,阿尔山市651万元,突泉县638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开展兴边富民行动、民族村寨保护与发展、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建设等,重点支持民族传统手工业、民族医药种植养殖业、农林牧渔业及其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业等少数民族特色产业。下达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为“十四五”时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着力助推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 电话: 0482-8266529 传真: 0482-8266529 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民族事务委员会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36 蒙ICP备05002755号-2 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110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