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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委印发通知 部署全区民委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工作

来源:盟民委 作者:盟民委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30日 分享到:

  9月27日,自治区民委印发《关于全区民委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全区民委系统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在工作落实上走在前、作表率。

  通知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开展党组专题学习、举办专题辅导班、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完整准确全面把握会议精神,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抓好会议精神的宣传阐释,深入农村牧区、城镇社区、学校企业,根据不同受众群体特点,从不同角度、以不同方式积极宣讲会议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宣传会议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良好氛围。

  通知强调,要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物质和精神等“四个关系”。聚焦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推动全区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积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治理民族事务,有效防范民族领域风险隐患等五项重点工作。按照有组织、有方案、有台账、有专班、有督导、有验收、有成果、有总结、有建议、有推广的“十有”工作模式,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举措,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形、有实、有感、有效,用实际行动维护“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

  通知强调,要全面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扎实推进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抓手,深入检视和反思民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偏差,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持续推进民族工作领域纠偏正向。要建立健全民委委员工作、民族工作考核评价、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评估认定、民族法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民族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处置等相关机制,为推进我区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通知强调,要加强基层民族工作机构建设和民族工作力量,做到人员力量向主线加强,机构设置向主线优化,夯实民族工作基层基础,当好各级党委政府参谋助手。要加强民委系统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送政策、送温暖,促团结、促发展”行动,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宣传贯彻到千家万户。要加强少数民族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多交流思想、多谈心谈话,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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