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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地方民族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盟民委 作者:盟民委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8日 分享到:

各盟市民委,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和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科研项目管理工作,自治区民委对《蒙古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20〕9号)进行修订,并经2021年8月18日自治区民委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1年8月25日

附件:自治区民委地方民族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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