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政务公开 > 其他 > 工作动态

兴安盟召开全盟民族宗教局长会议

来源:盟民委 作者:盟民委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8日 分享到:

 

     3月6日,兴安盟召开全盟民族宗教局长会议。会议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达贯彻全区民委主任会议、全区宗教局长会议精神,总结2017年工作,安排2018年任务。

  会议指出,2017年全盟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在盟委、行署的坚强领导和自治区民委的关怀支持下,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及“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抓住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在我盟召开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的历史契机,不忘初心,团结拼搏,不断推动国家和自治区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兴安盟生根开花结果,全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催人奋进的阶段性工作成果。

  会议强调,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任务,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以“九个着力”谋划全年工作,不断推动中央、自治区关于民族工作新决策新部署细化实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全盟实现跨越赶超发展凝聚智慧和力量,将全盟民族团结的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会议要求,2018年全盟民族宗教工作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要着力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向深入,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研,促进机关作风转变;要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借助民族团结进步研究会开展各民族文化交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要着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全面小康建设;要着力推动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积极开展各项民族文化活动;要着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发挥积极作用;要着力推动蒙古语文工作上台阶上水平;要着力加强少数民族古籍搜集整理出版;要着力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进程;要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各旗县市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 电话: 0482-8266529 传真: 0482-8266529 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民族事务委员会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36 蒙ICP备05002755号-2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