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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十大活动”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来源:盟民委 作者:盟民委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30日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从小就抓、从幼儿园就抓的指示要求,进一步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覆盖面,更好地发挥教育阵地民族团结工作的龙头引领作用,兴安盟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盟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实施方案》,明确全盟教育系统要以教育培育“中华民族一家亲”共同体意识为核心,以“十项活动”为抓手,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整体统筹推进,形成整体综合、科学规划、全方位参与的大创建格局。

  全盟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开展“金种子”活动,将“中华民族一家亲”理念在广大未成年人心田深深扎根,铸牢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思想根基;深入开展“立德育苗”活动,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内容纳入学前和中小学教学计划,从小开展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基本国情教育;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组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民族民俗博物馆、组织开展主题班队会、班队日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广大青少年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深入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广泛开展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校园文体活动,以民族团结为主线,以走廊文化、“民俗文化进校园”“诗意大课间”、开展社团活动、优化校园环境为突破,优化学校育人环境;深入开展互学语言活动,积极开展各民族少年儿童互学民族语言活动,加强双语教学管理,通过开展“少儿双语口语大赛”等活动,使少数民族学生学好母语的基础上,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深入开展心手相牵结对活动,开展校内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互访活动,促进相互学习、共同进步;深入开展校际交流活动,广泛开展校际交流,特别是开展多个民族学校之间的交流活动,既各展所长,又互帮互学,增进民族感情,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大宣讲”活动,建立教育系统、学校、班级三级宣传教育网络,发挥金牌宣讲员和“小宣讲员”的骨干作用,开展宣讲进家庭、进社区、进班级,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深入开展模范选树活动。挖掘和选树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并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的推荐工作,选树典型,推广经验,扩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的影响力和感召力;深入开展精神家园建设活动,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文化传承教育,利用家长会、家长校园等探索具有兴安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新路子,强化推动各民族守望相助、手足相亲、人心归聚、精神相依。

  同时,要加强对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采取定期上报信息、督促检查方式,将教育系统民族团结工作推向前进,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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