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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召开第四届全盟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

来源:盟民委 作者:盟民委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7日 分享到:

  12月11日,盟委统战部、宗教事务局在乌兰浩特市组织召开了第四届全盟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会议回顾总结全盟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取得的成绩,表彰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5个模范集体和11名先进个人,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全盟各级统战、宗教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共计7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我盟近年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情况进行了总结。全盟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以来,全盟统战、宗教工作部门精心组织、扎实推动,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衷心拥护、积极参与。通过创建活动,我盟宗教关系更加和谐,场所管理更加规范,教风教貌更加端正,服务社会更加主动,宗教界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实践证明,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已经成为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的重要途径,成为引导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平台,成为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载体,受到了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普遍认同。

  会议就如何继续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始终高举爱国爱教的旗帜,切实把宗教活动场所营造成宣传党的宗教政策、贯彻落实宗教法律法规的重要阵地。二是要始终重视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切实把宗教活动场所打造成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满意的和谐家园。三是要始终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切实把宗教活动场所构筑成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共同抵御渗透的坚强堡垒。四是要始终致力主动服务社会,切实把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成引导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的重要平台。五是要紧紧围绕“学习”这个创建活动的主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切实加强思想建设,加强对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的学习,努力提高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觉悟,做到活动规范、管理规范、行为规范,结合“宗教慈善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宗教活动场所“五进”等主题活动,不断把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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