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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开展整治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

来源:盟民委 作者:盟民委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31日 分享到:

  乌兰浩特市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全盟社会市面蒙汉文两种文字并用工作方案》,为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营造良好的氛围,市民委联合市委宣传部、综合执法局、文化旅游局、“扫黄打非”办等部门,于5月30日、6月17日—6月18日,相继开展了两次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宣传标语中蒙汉两种文字规范并用情况进行了联合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单位、商户都能够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文工作条例》,户外牌匾、横幅、公益广告等能够规范使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对于不规范使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的单位和商户,检查组当场予以指出,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下一步,乌兰浩特市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强监督检查,计划组织2--3次检查,做好社会市面蒙汉文字规范并用监督和服务工作,力争各项宣传工作中做到蒙汉两种文字规范并用,为全盟迎接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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