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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民委不断加强规范使用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

来源:盟民委 作者:盟民委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2日 分享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法规,落实《内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各族干部群众对党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法规的思想认识,促进蒙古语言文字使用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助力“民族团结模范区”建设,8月20日—29日,兴安盟民委与盟人大工委、盟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调研组对全盟蒙古语文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是宣传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活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蒙汉文宣传标语规范使用及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情况。围绕检查重点,检查组深入全盟六个旗县市进行拉网式检查,走进机关企事业单位解决“灯下黑”问题,走访火车站、飞机场、客运站等人员集散场所,深入乡镇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医院、银行等窗口单位规范窗口蒙汉双语服务工作,同时检查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规范使用情况。检查中发现各类宣传标语规范率达到100%,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情况良好,但存在个别商铺蒙文翻译不标准、蒙汉文字大小不同亮度不一等情况。对不规范、不准确的牌匾,检查组下达了限期整改要求,并要求旗县市将整改进度及时反馈检查组,确保整改到位。检查组要求各地、各部门提高政治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意识扎实做好蒙汉双语规范使用工作,严格把关各类宣传标语口号,严肃整改社会市面蒙汉文未规范使用问题,努力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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