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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动员全员参与乌兰浩特市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高潮不断

来源:盟民委 作者:盟民委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9日 分享到:

  在今年全区第36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启动以来,乌兰浩特市通过“大宣讲”“大访谈”“大宣传”等形式,动员全市各条战线、各族各界掀起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新高潮,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

  多种渠道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员单位通过广泛开展“民族理论政策大宣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社区大访谈”活动,编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宣传册,巡回在各个街道办事处设置宣传台进行宣传;利用《兴安日报》《乌兰浩特时讯》、“乌兰浩特微分享”“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平台,开展讲好我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我与祖国同成长,民族团结一家亲”模范集体、模范个人事迹报道活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大宣传”,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寺庙等场所,提高全社会民族团结进步的观念。各成员单位及镇街道办事处,还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墙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做好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和示范家庭培育工作。

  注重实效开展活动。以举办传统文化艺术节和文化节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及对口帮扶走访慰问活动,积极营造各民族团结和谐的浓厚氛围;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与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开展以民族政策、科普展览、科技创新、科技扶贫、科学普及、卫生医疗咨询、专家义诊、农技科学等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三下乡”服务活动,现场为农牧民群众进行义务诊疗和政策解读;在全市中小学中组织开展讲故事、经典诵读、主题演讲、知识竞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板报和手抄报、图片展览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 “中华民族一家亲”意识;进一步增强各民族干部群众“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五个维护”意识,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主阵地、主渠道,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格局,推动创建活动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进一步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真正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为各族群众的共同行为和自觉行动,把全市各民族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文明城市创建的实践中去,凝聚到乡村振兴的奋斗中去,凝聚到打赢三大攻坚战上来,努力开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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