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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民委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来源:盟民委 作者:盟民委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30日 分享到:

  9月30日,盟民委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并就进一步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作出部署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深刻总结了新中国成立70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全面分析了当前我国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了新时代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会上,党组书记、主任吴长青指出,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作为民委系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点学习内容,通过读原文、学习研讨、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化学习,深刻领悟总书记讲话内涵,切实以总书记讲话要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更加深入人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牢固。要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水平,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民族政策法规,切实维护各民族合法权益。要牢牢把握“两个共同”民族工作主题,坚持传承红色基因、引领绿色发展,扎实推进“民族团结模范区建设”,推动全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创佳绩。

  表彰会上,我盟4个集体和2名个人获得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弘扬了全国首批、全区首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盟”的崇高荣誉,向全国人民展示了我盟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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