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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消防救援队伍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兴安盟召开

来源:盟民委 作者:盟民委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7日 分享到:

  在当前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时刻、在习近平总书记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致训词一周年之际、在深入推进主题教育的关键阶段,11月5日至6日,全区消防救援队伍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兴安盟召开。自治区民委副主任特木勒,消防救援局政治部副主任唐明远,兴安盟盟委委员、统战部部长诺敏,总队政治部主任马飞,兴安盟民委党组书记、主任吴长青出席会议。各支队级单位政治委员、政治处主任,民族团结进步先进经验交流代表,总队组教处、宣传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兴安盟委委员、统战部长诺敏代表兴安盟委、行署在会上致辞,自治区民委副主任特木勒充分肯定了全区消防救援队伍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取得的经验,对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要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大意义,要不断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方式方法,要切实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组织领导。自治区消防救援局政治部副主任唐明远对总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赞誉,对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全力打造内蒙古消防救援队伍“金字招牌”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初心使命,践行“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四句话方针,进一步提升全区消防救援队伍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水平,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围绕会议的主要任务,与会领导和人员现场观摩了内蒙古民族解放纪念馆、五一会址、兴科社区和兴安盟消防救援支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展厅,2个单位和2名个人从不同角度介绍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经验。近年来,全区消防救援队伍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悉心选树培养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为守护各族人民平安、维护各族人民团结做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的兴安盟支队具体做法更加富有成效、富有特色,为全国消防救援队伍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供了很好的示范和借鉴。

  兴安盟支队作为今年唯一从应急管理系统推送,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的消防救援队伍,为全总队、自治区和兴安盟赢得了荣誉,树立了榜样。下一步,我们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的殷切期望,牢牢把握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围绕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模范区”建设,通过扎实开展“联帮联创”活动,充分发挥如盟消防支队等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将创建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学校、社区、嘎查等基层,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兴安盟全面深入持久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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