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规范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是《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赋予民族工作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民委部门牢记初心、勇担使命,奋力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必然要求。
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要求,为加强检视整改问题,严格落实蒙古语文工作意识形态责任制,不断规范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近日,盟民委组织内蒙古蒙古语文翻译中心走进内蒙古民族解放纪念馆、“五一大会”旧址、内蒙古党委办公旧址、乌兰夫办公旧址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一馆三址”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11月5日,盟民委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翻译家协会、翻译中心、文联、前旗政办翻译组、前旗一中等部门专家及盟文化体育旅游局、“一馆三址”相关人员参会,研究讨论整改规范工作,下一步将拿出最终整改意见督促相关部门抓好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