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政务公开 > 其他 > 工作动态

我盟召开全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暨校园文化建设现场会

来源:盟民委 作者:盟民委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6日 分享到:

  为进一步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抓好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4月13日,我盟召开全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暨校园文化建设现场会。全盟各旗县市教育局分管民族教育副局长、股长,全盟各民族学校和蒙汉合校校长,盟民委、盟教育局有关领导参加了本次现场会。会议现场观摩了科右前旗第一小学、乌兰哈达小学等6所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大会在科右前旗第一小学召开,民族学校代表做了典型发言,盟民委和盟教育局有关领导做了讲话发言。

  本次现场会召开的非常成功,参观中有感悟、交流中有收获,活动气氛活跃和谐,大家畅所欲言,相互之间交流了经验做法。全盟民族教育工作者,特别是民族学校校长们,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做好广大师生的民族团进步教育,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和体会,提高了政治站位,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

  一是学校创建工作的内容和形式,都要以是否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评判标准。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创建工作要义;创建工作的主题是“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目标是体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创建工作的基石是各民族一律平等。创建工作的总要求是: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根本方向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本途径是:加强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要牢固树立“四个人人思想”:人人都树立民族团结思想,人人都懂得民族政策,人人都讲民族团结的话,人人都做民族团结的事。

  二是做好学校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要拿捏好分寸。在墙体文化、形象标识建设等方面,不能过分强调和突出地方民族文化和特色。要正确处理好“同”和“异”的辩证关系,增进共同性,包容差异性。要体现各民族互帮互学,不应过分强调为某一个民族提供特殊帮助。我们要在这方面多引导,多总结、多体现。

  三是教育系统要以民族团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为载体,开展好对广大教师和学生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建议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要强化政治担当抓创建,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与党建工作相结合,突出创建工作的政治引领;要突出创建主题,紧紧围绕立德树人和铸魂工程这一主题,引导各族教师和学生不断增进对中华文化的认同,筑牢“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基础,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根心中;要找准创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的结合点,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抓创建;要突出问题导向抓创建,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纠偏正向相结合,找准创建工作的正确方向;要推动共融互促抓创建,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家庭教育、家长工作相结合,提升创建工作的社会环境,形成合力;要以典型引路抓创建,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既要注重创建载体,更要注重创建内涵,要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的各类台账,做到有感有效,防止两张皮和形式主义。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 电话: 0482-8266529 传真: 0482-8266529 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民族事务委员会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36 蒙ICP备05002755号-2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