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政务公开 > 其他 > 图片新闻

兴安盟民委迅速贯彻落实“全区民委系统兴边富民现场会”精神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工作

来源:盟民委 作者:盟民委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30日 分享到:

  近日,全区民委系统兴边富民行动暨民族乡村振兴工作现场会在巴彦淖尔市召开,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自治区民委党组书记王俊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族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会后,兴安盟民委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迅速行动,及时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兴安盟民委组织全体干部召开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围绕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自治区民委党组书记王俊提出的坚持“一条主线”、贯彻两个《条例》、抓好“三项”重点工作、建好“四项保障机制”的思路,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委系统工作要求,开展深入学习讨论,并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要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坚持学思用贯通,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持之以恒抓好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向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要牢牢扭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坚持把这条主线始终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持续抓好《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要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领会汪洋主席在内蒙古调研时的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及时纠偏正向守正创新,不断强化创建手段、丰富创建内容、创新创建方式,持续推动全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扩面;要建立健全民委委员工作、民族工作考核评价、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评估认定和民族法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等“四项工作机制”,在补短板、强弱项上狠下功夫,严格对标对表中央部署和自治区有关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夯实基层基础,把民族工作责任覆盖到各行业各领域各部门,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会议要求,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着力增强创新能力,持续加强民委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型、学习型、信息化、人文化机关,不断提高民委系统干部政治能力、学习研究能力、改革创新能力、风险防范能力、抓落实能力。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 电话: 0482-8266529 传真: 0482-8266529 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民族事务委员会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36 蒙ICP备05002755号-2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