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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民委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报告的决议》精神

来源:盟民委 作者:盟民委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3日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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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日,盟民委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报告的决议》精神。

  报告深刻阐述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内蒙古的重大责任和光荣使命,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工作的目标要求,对推动自治区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报告描绘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书写内蒙古发展新篇章的美好蓝图,符合党中央精神,符合内蒙古实际,符合全区各族人民意愿,是引领全区上下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为内蒙古确定的战略定位和行动纲领、做好新时代内蒙古工作、走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的重要文件。

  大会强调,做好民族工作,事关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事关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大力弘扬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彻底纠正全区民族工作指导思想偏差,努力在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上走在前作表率。

  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盟民委全体干部职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自觉性、坚定性。参会人员纷纷表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进一步牢记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立足本职、强化学习,不断增强民族团结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将学习成果贯穿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当中,争做民族团结进步的维护者、参与者、促进者,切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转化为推动民族工作的强大动力。

  会上,李彦华副主任还传达学习了近期涉密泄密、微信互联网泄密等典型案例通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以案为鉴,防患未然,切实增强保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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