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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委第一巡察组巡察盟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 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兴安盟民族事务委员会 作者:盟民委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3日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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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盟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2日,盟委第一巡察组巡察盟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盟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选人用人专项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退休干部代表参加会议。会前,巡察组组长主持召开与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的见面沟通会,传达盟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通报了巡察重点任务和工作安排。

  动员会上,盟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杨志勇同志作动员讲话,就深化政治巡察、配合巡察工作提出要求,盟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吴长青同志作表态发言。

  杨志勇指出,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派出主体是上级党组织,即盟委派出的巡察组。监督对象是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即巡察组监督的对象主要是盟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内容是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情况,即聚焦党的全面领导、聚焦权力和责任开展政治监督。巡视巡察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方式、有效方式,根本目的是坚持好、巩固好、维护好党的领导,最终实现“两个维护”。对盟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来讲,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以求真务实作风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就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巡察坚持人民立场,人民群众痛恨什么、反对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纠正什么,增强群众获得感。通过巡察,既要推动解决盟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内部干部职工反映较多的问题,更要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对本单位工作反映强烈的问题,督促盟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将自身工作,与社会需求和人民向往有机融合起来。

  杨志勇强调,本次巡察重点对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把握方向、把握重点,不断强化政治巡察导向作用。做好本次巡察工作,是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的共同责任,要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主动如实反映问题、推动整改落地见效,共同完成好盟委交办的巡察任务。

  吴长青表示,这次巡察是对盟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的一次“政治体检”,是对党组全体成员履职情况的一次监督检查,是对我们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要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盟委决策部署上来,服从巡察工作安排,全力支持配合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坚决认领巡察发现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把巡察工作的成效体现在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盟的新发展中,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巡察期间设立值班电话:17548262780(受理时间为:9月20日至11月5日,8:30-11:30,14:30-17:30);接访地点:巡察基地信访接待室(科右前旗公安局路南);邮政信箱:xamwxcyz@163.com;意见箱设置地点:盟党政综合办公大楼5楼西侧步梯口、巡察基地西门(科右前旗公安局路南)。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盟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盟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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