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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民族事务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兴安盟民族事务委员会 作者:盟民委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7日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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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民族事务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和《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兴政公办发〔2022〕16号)要求,在结合2022年度兴安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兴安盟民族事务委员会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民族事务委员会联系(0482-8266558)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委在盟委、行署以及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和组织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划定公开范围,截至2022年12月末,我委在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79条、民族工作49条、旗县市工作17条、党建工作36条、通知公告8条、石榴籽同心筑梦11条并及时在相关专栏转载国务院网站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微博发布信息94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9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委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未收到涉及外事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022年我委进一步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基本原则、内容、形式和途径,有序、高效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截至目前,共接收依申请1件,严格遵守答复要求依法办结1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规定,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范畴,强化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严把政府信息公开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四)严格管理部门网站。我委部门网站严格执行“三审”制度,信息上严把政治关、文化关、民族关,切实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主阵地风朗气清和安全稳定。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委着眼于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健全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立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自上而下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具体”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储备不足,存在本领恐慌。

  (二)改进情况 我委通过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和盟内其他单位的做法,快速提升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水平质量,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委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2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安排部署,按时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评估工作为契机,通过与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沟通、查漏补缺等形式,积极推进了两轮整改,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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