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民委深入基层指导民族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14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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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进一步规范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盟民委组成以盟委统战部副部长,盟民委党组书记、主任马继承为组长的指导组,于6月12日—14日深入科右中旗、突泉县、阿尔山市指导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盟共同现代化试点项目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等工作。

  指导组一行先后深入科右中旗额木庭高勒苏木巴彦敖包嘎查、额木庭高勒苏木查干宝浩嘎查、代钦塔拉文旅小镇、非遗展馆、五角枫景区、好腰苏木镇防沙治沙现场、新佳木苏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突泉县曙光农业园区、赛银花现代农业园区、六户农特产品加工创业产业园、突泉县民族团结食用菌产业示范研学项目、阿尔山国家森林公园等地实地踏访指导民族工作,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形式,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指导性意见。

  指导组指出,我盟正处于打造“两区一窗口”的试点工作的关键时期,各地区要以“到2025年,六个旗县市全部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目标,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根本方向,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转型升级和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两件大事”上树样板、做表率,推动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力争在2025年底前全部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指导组指出,各地要认真落实《兴安盟关于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施方案》,进一步丰富我盟精品旅游线路的打造和内容的丰富,发展新业态、培育新主体,加大宣传推介,有形有感有效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指导组强调,全盟共同现代化试点项目推进工作是贯彻国家民委打造全国共同现代化试点工作走深走实的具体实践,年初以来,着眼于先行先试,创新探索各族群众可参与共致富的实践路径,利用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在六个旗县市分别确定了1个共同现代化试点,项目总投资1843.8万元。各旗县市要积极探索利益联结机制,保障实现各族群众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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