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兴安盟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4106万元的公告

来源:兴安盟民委

  现将提前下达2026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2025年121日至2025年12月10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兴安盟民族事务委员会

   址: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531室

  联系电话:12317或0482-8266556

  电子邮箱:137746864@qq.com

  附件: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分配表

  兴安盟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5年121

  附件:

  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旗县市

金额(万元)

1

乌兰浩特市

304

2

阿尔山市

466

3

扎赉特旗

618

4

科右前旗

912

5

科右中旗

1058

6

突泉县

748

合计

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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