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关于下达2026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第一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462万元的公告

来源:兴安盟民委 发布时间:2026-01-07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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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自治区民委下达2026自治区本级财政第一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202617日至2025年116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兴安盟民族事务委员会

   址: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531室

  联系电话:12317或0482-8266556

  电子邮箱:137746864@qq.com

  附件:2026自治区本级财政下达第一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表

  兴安盟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617

附件:

  2026自治区本级财政下达第一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旗县市

金额(万元)

1

乌兰浩特市

35

2

阿尔山市

53

3

扎赉特旗

104

4

科右前旗

117

5

科右中旗

71

6

突泉县

82

合计

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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