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将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重要抓手,通过高位推动、系统学习、广泛宣传与实践深化。近日,在全盟范围内迅速形成学习贯彻热潮,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注入法治动能。
高位推动,强化组织引领聚合力。我盟高度重视《促进法》的学习贯彻工作,第一时间将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深入学,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旗县市迅速响应,积极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结合本地民族工作实际,深入分析研究《促进法》的内涵与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措施。同时,依托“第一议题”制度,将《促进法》学习作为各级党组织会议的首要议题,确保学习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干部教育培训平台,开展专题培训班、研讨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深入解读,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把握立法宗旨与实践要求,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开展民族工作的能力。
多元宣讲,创新方式方法入人心。通过“五个一”群众工作法的实施,充分发挥基层宣讲队伍的作用,创新宣讲方式方法,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依托“家门口唠嗑队”等基层力量,深入机关、社区、农村牧区、学校、企业、宗教活动场所等一线,与各族群众围坐在一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鲜活的案例,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易于理解、便于记忆、能够落实的“家常话”。组建专业宣讲团队,深入基层开展巡回宣讲。结合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特点,精心准备宣讲内容,运用多媒体手段,通过图片、视频等形式,增强宣讲的感染力与吸引力,推动《促进法》真正走进千家万户。
深度实践,推动民族工作新成效。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与全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紧密结合,聚焦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等多个方面,细化落实举措,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积极培育和选树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盟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共同营造团结和谐、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盟将继续以《促进法》为遵循,不断探索创新学习贯彻的方式方法,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让民族团结之花在兴安盟大地常开长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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