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兴安盟实践

来源:兴安盟民委 发布时间:2026-04-27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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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兴安盟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 “在法治轨道上治理民族事务” 的殷殷嘱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根本遵循,锚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紧扣争创第三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和“两区一窗口”试点建设目标,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暨 “3+1+1”工作攻坚,聚焦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程,持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群众诉求依法解决与新时代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实践深度融合,为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基层善治筑牢法治根基。

  深学细悟践法,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凝聚思想共识。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法治宣传体系,推动法律知识入脑入心。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学习内容,通过“党建+教育”“党建+文化”“党建+乡村振兴”模式,将法治宣传与党建工作、民生实践深度融合,增强各族群众的法治认同和文化认同。依托“石榴籽小课堂”、“同心驿站”、法治乌兰牧骑等载体,采用蒙古包讲堂、马背宣传队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法律条文,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牧区等“十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践行法治为民,构建共建共治格局,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在全盟村嘎查建立律师联系点520个,为35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嘎查全部配备法律顾问,组建6支法治乌兰牧骑,依托国家宪法日、民族政策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两月两周”等载体,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为各族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和帮助。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探索“一网格一党小组”“N个网格联建党小组”“网格党支部+N个党小组”以及“居民党员担任党小组组长”四种工作模式,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兴安盟在现有网格上,建成3464个网格党小组,配备4521名专职网格员,推选27453名楼栋(单元、联户)长,以党建“一根针”穿起基层治理“千条线”、织密平安建设“一张网”。在全区率先推行信访代办制,4200余名“两代表一委员”、金牌律师等代办员扎根基层,推行未诉先办、接诉即办、代诉快办、难诉联办“四诉四办”工作法,实现群众诉求“一扇门进出、全流程调处、全链条解决”。

  坚守法治底线,强化意识形态管理,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健全涉民族因素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协商处置机制和风险隐患零报告制度,做到风险防范在前、发现在早、化解在萌芽。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强涉民族因素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防范和打击各类破坏民族团结、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指引,打造一批示范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各族群众在交往交流交融中增进感情、凝聚共识,筑牢边疆安全稳定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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